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3日。
1、小学段:幼升小择校、小学转学。优质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双语类学校均有服务。2、初中段:小升初择校、初中转学。另开设并与部分学校合作小五班。3、中高考段:提供外地户口考生在沪中考资格咨询服务及解决方案。4、高中段:提供市重点及区重点高中借读转学,落榜生高中学籍,国际高中入学等咨询服务。5、晋升段:提供专本科、MBA\EMBA、中高级职称等教育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