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和学生之间是否为平等民事主体
在校大学生和学校之间是否为平等民事主体?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当依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确定:私立学校与学生之间应当主要是一种合同法律关系,即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而义务教育学校及公立学校与学生之间则应该是一种由法律(主要是行政法)直接规定的特殊的教育、管理及保护等权利义务关系。从某种角度来说,学校具有准行政机关的色彩,并不是完全的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关系。
以上几个人都犯了一个错误:学校是行政主体?你们好好看看哪个大学是行政主体. 如果一个人被学校开除,他以行政诉讼法告学校,学校以程序不合法就可以要求法院驳回诉讼,这个案子我就接触过.你以民诉告就更不可能了,因为开除这种行为不属于民事行为. 所以楼主你要了解的是,在现行的中国的诸多法律中,根本没有定性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只是说在某些情况下,学校和学生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比如在债的方面.
在行政关系上,学生和学校是从属关系,学生要服从学校管理。 在民事上,学生和学校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政府也一样,在民事关系中,政府也是一个普通的市场主体,一个普通的民事主体,
要看是在什么法律关系下: 如果在的法律关系下,你们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如果在的法律关系下,那么你们双方是行政非对称主体关系; 如果在的法律关系下,学生的法律关系从属于学校的法律关系.
在校大学生和学校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你可以去 查找民法通则.
我可以很负责的告诉你 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学校属于公益性法人与在校大学生的自然人当然是平等主体 可以参见民法,有明确规定
答:平等主体,民事纠纷这几个简单的字眼需要法学院的学生学习四年,甚至有的法学生一辈子都没弄清。 法学术语有自己的解释,不是按你想当然。 不明白就问专业人士。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