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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黄某故意伤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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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黄某故意伤害他人

被告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不予起诉。被告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已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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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01-03 18:15:58
    ··公诉案件是检察院的职权。 原来有关于“不起诉”(案件有争议的存疑相对不起诉和达不到否则标准的绝对不起诉)的规定,但后来取消了。
        原则上,不起诉的含义是检察院内部对于构成犯罪有异议或不构成犯罪的情况。现在看,理论上不成立。
        不过,一月一日生效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有了新规定,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微案件可以“和解”(当事人之间);有的案件可以附条件的不起诉(轻微的)。这倒是个好出路,可以去检察院咨询、试水。

    a***

    2013-01-03 18: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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