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委托生产的药品国家有何规定?
对委托生产的药品国家有何规定?
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标准应执行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其处方、生产工艺、包装规格、 标签、使用说明书、批准文号等应与原批准的内容相同。在委托生产的药品包装、标签和 说明书上,应标明委托方企业名称和注册地址、受托方企业名称和生产地址。血液制品、 疫苗制品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药品不得委托生产。麻醉产品、精神药 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的委托生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药品生产企业接受境外制药厂商的委托,在我国进行药品加工的,应当在签署委托生 产合同后3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所加工的药品不 得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药品委 托生产的批准、备案情况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答:药品委托生产审批法律依据1、《药品管理法》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详情>>
问: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请问激素六项什么时间检查最好,月经的第10天去可以...
答:最好是月经的第二天,或者三到七天之内抽血检查都可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