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可以不劳动法办事吗?
1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服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员工入职登记表\工资单或工资签收凭证\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记录\员工工作证\员工考勤记录\用人单位其他员的证言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如果你们单位要在威胁你的朋友的工作,或无故扣钱的话,可以到法律提出诉讼,即然是不正规的保健工作,那么漏洞肯定很多,你只要摆明法律事实,他们一定不会为这几百元钱,而去触犯法律.。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