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机关是否有权进行搜查?
侦查机关是否有权进行搜查?
搜查是指在侦查过程中,为了搜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场所进行搜索和检查的一种侦查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09 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这一规定表明,侦查机关享有搜查权。搜查是侦查机关及时破案、打击犯罪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所以法律赋予侦查机关搜查权的同时,也规定了该权力应当严格依照以下法律程序行使:(1) 只有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才有权决定搜查,并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负责实施,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搜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2)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搜查证由检察长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3)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4)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