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里的存款,在法律上属于谁的?为什么?
请问,父母以小孩的名义在银行开了一个存折账户,存款人是小孩的.因为小孩小,还无身份证,只是用户口本开的.存折账本.那么,请问,这存折里的钱,在法律上是属于小孩的呢?还是属于小孩的父母的?(注:小孩很小,还无民事能力!) 存折里的存款,在法律上属于谁的?为什么?
既然是小孩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讲就是孩子的,应该属于“父母对孩子的赠与”。 小孩很小,还无民事能力,但可以接受“赠与”。 实际中,因为孩子小,实际上父母完全有可能,也可以做到随时收回这笔钱。一般孩子不会主张权利,所以不会有什么麻烦。
存折上是谁的名字,里边的钱就是谁的。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答:我想请问下,银行可不可以(凭小孩的户口本以及小孩父母当中的一方的身份证和一方的户口本)为一.二岁的小孩(以小孩的姓名以及身份证号)开户办理存折本以及银行卡这两样...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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