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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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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怎么办?

单位规定每个月的25日,发放前一个月25日----上一个月24日的工资。
但实际上基本每个月都要往后拖,有时拖2个月,有时拖半年,当然最后也都发放了。
请问,我们怎么维权?有什么对单位的处罚措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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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9-06-29 09:52:09
    请参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的规定。
    既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解决。
    

    海***

    2009-06-29 09:52:09

其他答案

    2009-06-29 14:10:09
  • 听说好像有专门负责拖欠民工工资的这个专门律师,不收取费用的,楼主可以到政府部门问问看。

    幽***

    2009-06-29 14:10:09

  • 2009-06-29 13:52:11
  • 先联名写封信 说明情况和希望解决的问题,下一次没有改善 一起法院起诉 全体辞职。用人单位变本加厉是迟早的事,公资这种大事情搞不好 公司还做什么 没人给他卖命 现在就是耗着。
    还可能的情况是老板也没钱到处挪用,要是那样赶紧准备换工作吧

    1***

    2009-06-29 13:52:11

  • 2009-06-29 13:41:35
  • 找劳动部门解决,劳动部门会按照相关劳动法处理!

    手***

    2009-06-29 13:41:35

  • 2009-06-29 12:32:47
  • 单位最终还是要发,不要把关系搞僵,在单位不按时发的情况下,一定要让单位出具书面欠条(盖上单位公章)或者书面情况说明(承诺),保管好,在单位万一不给的情况下以便今后维权作为证据使用。

    1***

    2009-06-29 12:32:47

  • 2009-06-29 12:07:40
  • 可向劳动局举报,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5***

    2009-06-29 12:07:40

  • 2009-06-29 11:18:50
  • “请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当地劳动部门如果像城管或者警察那样“关心”群众就好了。当地劳动部门为何不能像城管或者警察那样主动制裁违法单位?

    济***

    2009-06-29 11:18:50

  • 2009-06-29 11:12:28
  • 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

    1***

    2009-06-29 11:12:28

  • 2009-06-29 11:11:54
  • 告他 寻找有力证据

    1***

    2009-06-29 11:11:54

  • 2009-06-29 10:55:19
  • 请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撒

    y***

    2009-06-29 10:55:19

  • 2009-06-29 10:42:35
  • 真的不是很有办法

    a***

    2009-06-29 10:42:35

  • 2009-06-29 10:20:43
  • 一、首先要求单位补发。
    二、单位拒不补发,到劳动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申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如果单位拒不补发,可以申请劳动促裁。
    三、如果单位仍不执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这样的案子,从司法实践看,目前劳动者百分之百可以打赢。

    板***

    2009-06-29 10:20:43

  • 2009-06-29 10:07:54
  • 如果你不想干了,那就去找领导要,也可以到劳动保障局
    如果你还想干,那就只能忍着了

    d***

    2009-06-29 10:07:54

  • 2009-06-29 10:07:53
  • 先找劳动局,后找媒体!

    1***

    2009-06-29 10:07:53

  • 2009-06-29 10:02:39
  • 找管你们单位的上级领导。
    

    1***

    2009-06-29 10:02:39

  • 2009-06-29 09:58:08
  • 找到当地劳动保障局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的规定。 
    总之你们工友一定要联合起来,向上级部门反映你们的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祝你们好运!
    

    水***

    2009-06-29 09:58:08

  • 2009-06-29 09:50:03
  • 找劳动局啊.他们可以帮你!

    1***

    2009-06-29 09: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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