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问题
我在单位上班多年,单位称我们是聘用人员,和正式工干同样的工作,待遇不同。譬如:正式工实行绩效工资,可我们没有。另外,每年冬季正式工有取暖费,我们也没有。这样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自从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后,在法律上就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了,也没有正式工这个概念了,统一都属于劳动合同制用工,同工同酬。 所以从原则上说,你可以请求同工同酬。 但由于具体的职工福利的政策制度是由单位自行制定的,这是企业的自主权,法律并不干涉。即你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 而工资应该在单位与你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只要单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工资就是合理的,如果单位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你有权向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不好处理。虽然说是同工同酬,那你看到这个社会哪里都是一定公平的呢?只有 你们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是否可以和单位协商争取一些利益。如果单位在合同中没有违约,也没有其他问题,这个公平上程度就不能来判断,或者作出裁决来判定单位是否违法。
答:记住,你是协查员,是协助公安工作的,根本就没有执法权利.你的工资待遇等不能与正式的在编工人比,公安局发给你现在的工资是在你买断工龄,退休后协助公安工作的一点补偿...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老兄:第一,女婿和儿媳是不能继承遗产的。第二,无论女婿和儿媳在调解书上签字或者不签字,都不影响调解书效力,调解书只要继承人签字即可。第三,法院搞错的是不该让女婿...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