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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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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人于2007年九月二十七日入职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近一年时间。九月八日,公司给我一份合同,期限是两年,我没有同意,并继续与公司沟通、商讨。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该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另外,如果我到劳动部门举报,我将能够得到多少经济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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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9-15 13:05:15
      你于2007年九月二十七日入职到现公司,但公司一直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既违反《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也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但“九月八日,公司给我一份合同,期限是两年”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妥。你没有同意,是因为你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不清楚,因为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以及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公司准备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显然并不满足这个条件,所以,是不能够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但毕竟公司现在仍然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你自08年至今已工作期间的二倍工资。

    海***

    2008-09-15 13:05:15

其他答案

    2008-09-16 15:10:39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第二款,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建议你到2008年的9月27日,(刚满一年)以后和单位谈签不签合同的问题,这样对你比较有利的。
      
      因为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前提是你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你和单位构成事实的劳动关系,虽然08年1月1日才生效,但你的情况符合生效后的法律保护条件,对你比较有利。 。

    f***

    2008-09-16 15:10:39

  • 2008-09-14 19:49:53
  •   你这个想法大概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说的吧。
    但是,该法第九十七条对此有个说法:“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这就是说,这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从《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即2008年1月1日起计算,此前的不算,所以,你还不能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但单位至今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向单位要求按二倍支付这几个月的工资。 。

    北***

    2008-09-14 19:49:53

  • 2008-09-14 15:44:25
  •   本人于2007年九月二十七日入职到现在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已经近一年时间。九月八日,公司给我一份合同,期限是两年,我没有同意,并继续与公司沟通、商讨。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不是该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另外,如果我到劳动部门举报,我将能够得到多少经济赔偿?
    ···你妈的劳动关系还不足一年,还不能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九十六条 第二款,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a***

    2008-09-14 15:44:25

  • 2008-09-14 15:33:06
  • 是该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但是具体的建议你到比较专业的法律网站看看,对了,你可以去110网问问专业律师的意见,好像是公益普法的站,有律师免费在线答疑,你可以和他们聊聊,听听他们的意见,有这样心里有个数,百度google搜110第一个就是 希望能帮助到你 
    

    x***

    2008-09-14 15: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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