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获得哪些经济补偿?
我的妹妹嫁到外省去了,结婚前男方家有两幢楼房,结婚后他们的父母又开了一个加工厂.夫妻俩一直都和父母一起生活,都在工厂里帮忙做事.现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和一个三个月的儿子,发现她的老公有外遇了,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获得哪些经济补偿?急寻求有关婚姻法专家帮助.
楼主,请你注意本案涉及到的三个原则: 1、婚前财产属于各人所有。 -- 所以,结婚前男方家的两幢楼房,与女方无关。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原则是平均分割。 -- 结婚后他们的父母又开了一个加工厂,如果产权属于其父母,则于小夫妻无关。若能够构成共有,可以剥离而成为其小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3、一方有外遇,只是另一方请求离婚的理由,并非经济补偿的理由。 -- 只有达到重婚或同居的地步,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而外遇还远远没有达到同居的地步。同居必须到较长时间、较为稳定地生活在一起。 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楼主所说的经济补偿是有前提的,就是"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楼主的妹妹只能提起损害赔偿,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但是损害赔偿的发生有两个重要条件: 1.损害赔偿与离婚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一方犯有法定过错.我国法律上规定的过错有有四种:A重婚;B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C实施家庭暴力;D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起诉离婚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1.当然可以请求法院取得儿子的抚养权 2.夫妻离婚原则上是各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50%份额,但是婚前财产不在夫妻财产之列.夫妻的婚前财产归各人所有.所以你丈夫婚前的两幢楼是不会分给你的.另外从你描述的"婚后他们的父母又开了一个加工厂也配有小车.夫妻俩一直都在工厂里帮忙做事."看工厂和小车应该也不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工厂和小车是你丈夫父母出资开办和购买的,你们只是那里的员工.工厂和小车的所有权属于你丈夫的父母而不是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应分割.离婚原因是你丈夫有了外遇,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或者你的丈夫在法庭承认有了外遇,那么你可以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中多分得部分财产或者要求赔偿.如果你取得了你孩子的抚养权你还可以要求你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
咨询一下律师。
1、从婚姻法的原则上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平均分割,一人一半。但“结婚前男方家有两幢楼房”,不是她公婆的就是她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她是没有权利分到的。“结婚后他们的父母又开了一个加工厂”这显然是她公婆的,他们俩人工厂里只不过是帮工,弄好算是员工,有份工资钱。所以,这财产她是分不到的。 2、哺乳期的婴儿离婚时应当归女方抚养。如这三个月的儿子或五岁的女儿归女方抚养一个,对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是其收入的20—30%如果两个都归女方抚养,对方的抚养费则是不超过50%。 3、如果女方有“她的老公有外遇: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请求男方赔偿。具体数额没有标准。对方的经济情况好,可以多要一些。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
答:楼主,请你注意本案涉及到的三个原则: 1、婚前财产属于各人所有。 -- 所以,结婚前男方家的两幢楼房,与女方无关。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的原则是平均...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