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离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呢?
诉前离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呢?
对于诉前离婚协议效力的认定,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一般来说,对协议中解除婚姻及子女抚养这两个有关身份内容的效力的认定,基本上倾向于无效;但对财产分割或赔偿内容的效力,争议比较多。综观各地法院做法,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完全不理,法官对这种协议不予理睬,结合实际作出裁判;二是适当参考,法官以协议内容作为裁判的相关依据作出裁量;三是全部有效,认为协议合法自愿,如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则承认其效力,依法予以支持;四是分开认定,对解除婚约及子女抚养部分不承认其效力,而对财产部分承认其效力。
同案异判现象,归因于法律条文本身具有的弹性特征,就某些特定案件具有其价值。但于离婚案件而言,每一个案件的处理均关系到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同时,由于离婚案件的多发性,同案异判现象受到社会和群众的普遍关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法院如何研究这类案件的规律,作出稳定统一的司法裁决,对于引导当事人及时合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维护司法的权威,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将具有更重要的作用。
答: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首先应该强调...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