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条有哪些内容?
《辽宁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条有哪些内容?
《辽宁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条的主要内容如下:省、市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 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国家机关批 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 十日内给予答复。
答:《辽宁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的主要内容如下:省、市的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在制定投资计划时, 应当优先安排自治县的基础设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社会 公...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