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有哪些?
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有哪些?
公用企业,是指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包括供水、供电、供热、供汽、邮政、电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者。
主要表现为: 1、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产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 同类商品; 2、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 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3、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或配件; 4、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5、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费用; 法律规定,有权查处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立地位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职能部门是省级或设区的市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包括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答: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以及购买股权或者资产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控制权的行为。经营者集中的直接后果是导致同一竞争领域的经营者数量减少,集中后的经营者规模扩...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