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哪些消费投诉不受理?
消费者协会哪些消费投诉不受理?
消费者协会不受理的消费投诉: (一)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案例:李女士到沙区某超市采购,正赶上超市散装大米打折,李女士见价格很低,就买了不少,一共称了200斤。可是拿回去没两天就发现新买的大米有部分发霉迹象。
消协观点:经调查,李女士一次性购买这么多散装大米是用于其经营的一家小快餐店使用,消协人员认真向李女士解释了相关规定,告诉李女士此种情况属于经营者间的购销行为,不属于消协受理调解范围。 (二)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案例:一女士购买了2000元的健身卡,消费两次后,健身中心因装修停办,后来该健身中心倒闭,没有其他人接手,该女士在投诉时,无法提供该健身中心的具体情况。
消协观点:类似于这样的投诉,没有具体明确诉求,也没有向消协提供被投诉方,属于消协不能受理的范围。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如果被投诉企业是有限公司,变更了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名称,消费者仍然可以对其进行投诉。 (三)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案例:去年,王先生听信宣传,花了2万元购买所谓一本万利的产品,但事后,王先生发现情况与企业宣传的不相符,王先生将此事投诉到消协。
消协观点:类似于股票和个人投资等引发的纠纷,并非生活消费纠纷,属于消协“不受理投诉”。因为有指定部门处理的约定的证据,消协也很难受理此类投诉。 (四)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案例:市民张先生在某房地产中介签房屋托管合同,当时中介办公室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在场,张先生看了合同内容后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就签了。
几天后,张先生拿着合同找中介要求履约,却被告知该工作人员已离开中介,并且与张先生所签合同书上并无公司的公章,视为个人行为,所以中介并不承认。 消协观点:签合同必须有公章才具有效力,像张先生这样签订的合同视为个人行为,不属于消协受理范围。 (五)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的; 。
答:投诉首先是个时间问题,向消费者协会、行政机关投诉或申诉的有效时间,法律、法规已作具体规定,即在发生争议后2年内。但是,消费者如何与商店发生争议后,应及时向消费者...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