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第十条的内容是什么?
《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第十条的内容是什么?
《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第十条的主要内容如下:个人医疗保险小额理赔,按以下要求简化索赔单证: (一) 合并索赔单证。保险公司应将索赔申请、委托授权、转 账授权等内容整合到理赔申请书中,推行“多合一”单证。 (二) 减免索赔单证。保险公司不应要求消费者在索赔时重复 提供已留存并可查询验证的资料,包括保单正本、保费收据等。 (三) 减免意外事故证明。个人医疗保险小额理赔中,除有公 安机关等第三方介人的情况外,保险公司一般不应要求消费者提供 意外事故证明。
答:《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第十四条的主要内容如下:保险公司应依据不同险种类型的理算特点,将赔款 金额、免赔额、赔付比例等理赔结果信息告知消费者。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