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责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依据《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职责包括下述五 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检查守法、执法职责。即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 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第二,受理控告、检举职责。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 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第三,调查处理违纪职责。即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 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第四,受理申诉职责。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第五,其他法定职责。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 的其他职责。也即上述四项职责以外的其他职责。需要说明的是, 这一职责的设定权限为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
答:依照我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详情>>
问:请帮我看看化验单.肝功和两对半我老婆一年前怀孕的时候查出有乙肝.07年7月又去做...
答:是小三阳,肝功正常,查DNA来了解传染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