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呢?
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强迫,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如有一方不是自愿,就不能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同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方必须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达到二十周岁。否则也不能结婚。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1、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答: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