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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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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父亲现住房是母亲生前单位分的,母亲去世,父亲后娶,继母没工作,(婚后不再出去工作)婚后7年父亲办理该房的房产证,继母没出一分钱,请问专家们该房在父亲身后继母有没有继承权,继承多少?房产证是父亲的名,父亲不想把房子留给继母,因为继母有一子,不在我的继母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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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5-03-26 15:44:49
      首先,应该确定你父亲住的房屋是否是私产。如果当时你母亲单位分房时你的母亲有100%产权,那么这个房屋就是你母亲和你父亲的共同房产。根据>第二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你和你的父亲以及你的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若你的祖父母也已经过世。
      那么只有你和你的父亲是法定继承人。应当这样分割遗产。因为你母亲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首先要把属于你父亲的部分排除在遗产范围之内。而剩下的那部分才是你母亲留下的遗产。由你和你的父亲各继承二分之一。所以你的父亲就有这个房屋的3/4产权,而你有1/4的产权。
      即使你父亲和你继母结婚,房产仍然是你父亲的和你共有。这是>第十八条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你的继母对这个房子没有任何的所有权,也没有任何处理权。
      如何处理房产跟她没有关系。但是如果你的父亲过世她是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也就是说你父亲所有的3/4房产和其他财产是由你和你的继母共同继承,分配方式也是一人一半(当然这是指你是独生子的情况下,如果你还有其他兄弟姐妹那他们也有继承权)。而你继母的儿子则没有,因为他没有和你的父亲形成抚养关系,若形成抚养关系则他也有权继承。
      如果你的父亲不想让你的继母得到房子,可以立遗嘱,把他的全部财产都由你继承。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即使你的继母到法院去起诉也是无济于事。也可以用赠与的方式将你父亲的财产赠与给你。但是你父亲在和你继母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你继母没有任何收入。
      所以让你的继母得不到一点财产也是不可能的,既不合法也不合乎伦理道德。 如果当时你的母亲单位分房时,房产属于公产,那情况可就不同了。因为你们谁都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包括你的母亲,因为房屋是公产,你母亲对房屋享有的也只是承租权。当你母亲去世后房屋是不能作为遗产处理的。
      而你父亲在和你继母结婚七年后买断产权,应该是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你父亲和你继母有财产约定。所以这时你继母也对这个房屋享有一半的所有权。当你父亲去世时就是由你和你的继母来继承你父亲那1/2房产了,那么这时你的继母就有房屋的3/4所有权了,而你只有1/4。
      

    预***

    2005-03-26 15:44:49

其他答案

    2005-03-30 08:33:06
  • 不用通过继母!

    h***

    2005-03-30 08:33:06

  • 2005-03-26 06:55:57
  • 不知识

    z***

    2005-03-26 06:55:57

  • 2005-03-25 18:54:56
  • 长了一点知识啊

    起***

    2005-03-25 18:54:56

  • 2005-03-23 23:13:05
  • 按照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及其他所得,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毕竟她已嫁给你父亲,她儿子也就等于是你父亲的儿子,所以你继母、她儿子与你三人应平分房产。如果你父亲想把房产权给你的话,可以先立遗嘱,将房产权写给你。当然,立了遗嘱结果就不一样了,遗嘱上是谁,房子就由谁来继承.

    随***

    2005-03-23 23:13:05

  • 2005-03-23 17:01:41
  • 路过赚分

    子***

    2005-03-23 17:01:41

  • 2005-03-23 12:39:21
  • 首先,根据《婚姻法》如果你的父亲和继母的婚姻关系超过8年,则房子是属于他们共有,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
    假如他们在一起的时间超过8年,该房子有一半的产权是属于你的继母的。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立遗嘱的话,则她去世之后,他的遗产有一半是由配偶继承,另一半由你和你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
    至于你的继母的子女,如果在他们结婚的时候,该子女是未成年子女的话,该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
    目前如果你的父亲对房子有一些想法和安排的话,他可以通过立遗嘱来安排,为了稳妥,最好去公证一下。
    过户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也要经过继母,否则他们可以到法院主张该过户无效。其实,对于法院来说,将来有纠纷的话,他们是会承认过户的效力的,但是,他们会要求你们给继母一些经济上的补偿。数额大概相当于房子的一半价格。

    菡***

    2005-03-23 12:39:21

  • 2005-03-23 11:33:34
  •     如果没有特殊理由,继承权是不能剥夺的.正常情况下,你的继母和你的兄妹各可继承50%,如遗嘱有特别规定,按遗嘱分.
        

    农***

    2005-03-23 11:33:34

  • 2005-03-23 11:21:14
  • 不,继母/她儿子与你三人平分,毕竟她已嫁给你父亲,她儿子也就等于是你父亲的儿子,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三人都有份;当然,立了遗嘱结果也就不一样了,遗嘱上是谁,房子就由谁来继承.

    B***

    2005-03-23 11:21:14

  • 2005-03-23 11:17:12
  • 如果没有特别立遗嘱,继母继承全部。如果立遗嘱,将自己遗产给你,继母就只能拥有房产一半的所有权了。

    芳***

    2005-03-23 1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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