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幼女未遂
43岁的男人,脱掉一个11岁未到女孩的裤子,进行抚摸,最后自己也脱掉裤子,女孩哭闹没有强奸到应该是什么罪行,要判多少年啊
如果我是法官,我直接判他死刑。 这种变态,还让他活着干什么?送他下黄泉吧。未成年人,他居然也做这种行为,且不说这种行为已经是无耻之极,难道他真的一点羞耻都没有? 女孩没有哭闹,所以就可以不判刑?如果那个女孩是智障的,她当然不会像心智正常的女孩那样的反应,但是这并不能说明那个混帐做的事情是正当的! 只是现在这种混帐男实在太多了,简直可以让日本人自愧不如!
建议司法部门没收他的“作案工具”! 同意的请举手。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