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一定要交付物品才生效吗?
买卖合同一定要交付物品才生效吗?
甲将自养的奶牛卖给乙,并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将奶牛交付给乙。后来,甲将奶牛卖给出价更高的丙,并很快将奶牛交付给丙。乙得知消息后,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而甲却以奶牛未实际交付给乙为由,认为其买卖合同不成立。那么,甲的理由成立吗?律师说法甲的理由不成立。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一旦双方签订合同,协议就成立,不需要实际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本案中,甲与乙已经签订了合同,即双方的协议成立。甲将奶牛以高价卖给丙,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因此,甲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答:买卖合同中怎样确定交付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 1、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