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该赔偿吗?
公安人员执行公务时损坏企业财产的,国家应该赔偿吗?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 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该案中警察虽给加工厂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 失,但是他是在执行公务,并不是故意侵权所为,属于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是指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 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 度。警察抓抢劫犯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
答:第二十八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