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复印件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吗?
借条的复印件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 担不利后果。第六十九条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 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八条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 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 案件除外。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答:1.如果借条掉了,他不认帐怎么办?怎么拿回我的钱啊? : 如果是已经掉了,对方不认账,就只能想办法找其他证据,如证明人但不能是“孤证”,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证人;或...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