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原则上,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行政复议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时,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期间可以停止执行: 一是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被申请人出于某种原因,已经意识到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可能要被复议机关撤销或改变,继续执行不仅会给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一旦被撤销,还要承担赔偿责任等,认为需要停 止执行的,可以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
二是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如果认为停止执行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不停止执行有可能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或者是基于其他特殊原因,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 三是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
四是法律规定停止执行。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答:在本法立法过程中关于是否规定复议或者诉讼期间停止强 制执行,争议比较大: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我国实行 的是不停止执行为原则,停止执行为例外的制度。所谓不...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