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该盖谁的章
我是在一家分公司工作,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在北京,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可是保险一直由总公司上。那这种情况,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公司名为××分公司,盖章也用分公司的章,合同有效吗?不然要怎样呢
既然总公司为了你交纳保险,说明总公司承认你与他存在劳动关系,要不然他为什么为你出那么多的钱?所以,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是与为你交纳保险的总公司签订。如果经总公司授权,或分公司也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分公司签就和总公司签没有什么区别了。 法人营业执照与不是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的区别是;法人营业执照有国徽写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字样;不是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上只有“营业执照”四个字,最明显的是没有国徽,执照的副本规格也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小。
分公司只要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合同就有效。
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0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