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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旅行社投诉及索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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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旅行社投诉及索赔的问题

前段时间,我们一家四口参加了南京一个旅行社的海南游.合同上写了"纯游玩"(不超过2个购物点),四星或同级酒店等条款.
到了海南后,我们参加的是一个拼团.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合同自然都不一样.有的是三星酒店,有的是规定七个购物点等
后来在旅行过程中,我们对酒店的条件不满意,就询问了酒店吧台,要求看星级证书,服务员自称是三星酒店,但拿不出证书.后来在旅行过程中,我们一共去了7个购物点.
我们现在向我们南京投诉,要求赔偿.但南京和海南之间踢皮球.一直未能解决.
但在最后一天,导游来收自费项目费用时,还带来一张调查表,调查对服务是否满意等等,我个人脸皮比较薄,加上对导游个人并无恶感,就在"满意"上打勾了.
我想问,是否在满意上打勾后,就不可以要求赔偿了.如果可以赔偿,类似的情况,赔偿多少钱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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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7-03-20 18:23:15
      其实你首先清楚自己在合同里所签订的条款究竟是怎么写的?("纯游玩"(不超过2个购物点),四星或同级酒店?)
    你因为是属于散客类型,也就是说到了海南才拼团,而海南的旅行社违反了你和南京旅行社的协议,走了7个购物点以及住挂三的酒店。同时南京旅行社的计调也没有做好自己的工作,让自己的客人利益收到侵犯。
      双方都有错误的。根据协议,如果你多走了购物点(5个),旅行社应该赔偿20%的购物金额!和没有按合同的房价差(挂三与四星)的120%。(具体参考当地协议,难免有出入,购物点如果你没有购物,可能会没有赔偿,还是那句话,具体看协议,以上参考的是广东旅游协议) 你在满意上打勾,只是说明你认同了旅行途中的服务态度,但是并没有说明你对于违约的满意,你大可投诉! 至于你的投诉对象,我觉得你应该在南京里投诉南京旅行社,因为协议你是和他们签的,当然找他们,至于赔偿和投诉,我建议你找南京旅游局作为中介,间接投诉旅行社,给他们施压,同时你可以了解具体情况,进一步认识赔偿问题。
      至于旅游局的电话号码,你可以拨打114查询,再拨打! 希望你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 。

    家***

    2007-03-20 18: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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