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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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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问题

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而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否可以同时适用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违约金以及用人单位违法的赔偿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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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12 00:43:08
  • 我国《劳动法》第19条将违约责任列为必备条款,但对是否可以当然设定而不受任何限制,违约金的性质如何,违约金、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可否同时适用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基本上是参考《合同法》第116条的规定,即“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可见,《合同法》规定对两种并存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只能选择适用其一。
    目前情况下,尚没有劳动者在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时,同时适用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违约金以及用人单位违法的赔偿金的。

    海***

    2006-11-12 00:43:08

  • 2006-11-11 10:49:47
  • 劳动合同有它的特殊性,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补偿金具有法定性,而违约金和赔偿金则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二者并不相矛盾,因此,可以同时适用。

    1***

    2006-11-11 10: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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