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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土地信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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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土地信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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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4-03 21:08:31
  •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如何界定买卖土地是不是合法?一起来看看国家有关法律是怎么说的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四十七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没收非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对主管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结论:可见,我国法律是严禁土地所有权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的,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依法买卖、出租、抵押的。但是,国家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并有一定的限制。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范围 法律规定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须经过法定机关批准,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因此,甲是基于有与该国家部门的有效合同占有该土地,虽未办理登记手续,但该土地已不具有民法上限制流通物的法律属性,所以甲处分该土地时可适用民法上相关的法律规定。
       所以甲与第三的人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并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土地已不具有民法上限制流通物,适用物权法上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附部分相关法律依据: 国土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有关买卖土地信息合法吗的问题的回答了。
      现在对于某些土地的使用权的买卖我国的有关政策还是性对比较宽松的,这也是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发展。

    赵***

    2018-04-03 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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