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职工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按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明确规定,除用...详情>>
问:干练的个性是怎样养成的?朋友们都说我很善良,可我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更干练一些......
答:在于增强智慧; 提高阅历; 博学名人之功; 勤于生活实践!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