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还承认口头合伙协议吗?
《合伙企业法》还承认口头合伙协议吗?
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颁布《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其中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由此规定,司法解释迁就社会实践,承认了口头合伙协议的存在。 新法修改后,一如既往地强行性要求合伙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应当认为,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以不认定口头合伙协议为基本指导,但也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第一,《民通意见》是针对个人合伙进行规定,例外允许口头合伙协议的存在。
但在1997年《合伙企业法》颁布以来,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办理合伙企业登记。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布《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合伙协议等文件,因此,书面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必须。 第二,在1997年《合伙企业法》实施以后设立的合伙企业,如果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般不认定口头合伙协议。
而在1997年之前设立并存续的个人合伙,则可以根据《民通意见》等司法解释例外承认口头合伙协议。至于2006年对《合伙企业法》修改后,则更不应当承认口头合伙协议的存在了。新法第9条规定,在设立合伙企业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书。 作为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在工作的时候有许多自己的体会与理解,希望我所提供的内容能真正帮助到你吧,谢谢!!!。
答: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只须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而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