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也能构成犯罪吗?
介绍贿赂也能构成犯罪吗?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介绍贿赂也能构成犯罪。介绍贿赂罪是 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为行贿人和作为行贿对象的国家工作 人员之间进行引见、沟通和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情节严 重的行为。具体如下:(1) 介绍贿赂的行为是一种积极的作为,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 下几种情况:一是主动介绍。
国家工作人员和潜在的行贿人本来互 不相识,或者是潜在的行贿人只知道某国家工作人员,急需通过该国 家工作人员谋利。但是,苦于互不相识。于是,行为人主动找上门 来,要为潜在的行贿人帮忙,最终将潜在的行贿人同某国家工作人员 拉上了关系,从而促使贿赂成交。
二是接受国家工作人员的请托介 绍贿赂。三是接受行贿人的委托而介绍贿赂。这里的“接受”表明是 一种被动地执行行贿或者受贿人的意志。(2) 介绍贿赂行为的具体内容多种多样,有的表现为转告行贿人 和受贿人的意思,为他们沟通搭桥、谈条件;有的表现为转告行贿、受 贿的条件,时间和地点;有的表现为组织行贿人、受贿人见面,然后由 他们自谈条件;有的表现为在行贿和受贿协议成交后,为行贿人、受 贿人转收、转交贿赂物等。
不管采用哪一种形式,介绍贿赂的行为都 是以行贿人与受贿人的意思为依据,在整个行贿受贿的过程中,介绍 贿赂人承担着一个“跑龙套”的角色。如果行为人只是口头表示引 见、沟通,但并没有采取具体的引见、沟通、撮合行为,则不能成立介 绍贿赂罪。(3) 介绍贿赂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
介绍贿赂情节严重应考 虑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介绍贿赂数额要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求。这里 的数额是指介绍贿赂数额,不是指介绍贿赂人所谋取财物的数额。第二,介绍贿赂的动机目的,这是介绍贿赂罪的一个参考因素。第 三,考察行贿罪、受贿罪是否成立,当行贿罪与受贿罪均不成立的情 况下,我们一般也认定介绍贿赂罪不成立。
因为行贿罪与受贿罪均 不成立有两种情况:一是行为社会危害性小未达到犯罪程度;二是行 为根本不是行贿或受贿。当二者有一方成立时,介绍贿赂行为人主 要帮助的是未成立一方,则一般认定介绍贿赂罪不成立。(4) 当“行贿人”被勒索而又没有谋取到不正当利益时,帮助“行 贿人”介绍“贿赂”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答:乙如不是国营企业人员,则应该定此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