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查阅和复制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吗?
当事人可以查阅和复制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吗?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査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 人民法院规定。根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当事人査阅案件有关材料的范围参照该规定执行。根据该规定,在诉讼中査阅案 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 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査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 或者复印,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因此,如果你的申请符合上 述条件,应当准许。
答:【标 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颁布日期】 2002-11-15 【实施日期】 2002-12-07...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