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役地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供役地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供役地人的权利。 第一,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范围内,供役地人可以行使其对供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第二,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范围内,供役地人有权使用地役权人设于其土地上的工作物。 第三,地役权设定时有场所的,供役地人基于自己正当利益的需要,有权要求变更。第四,地役权如果是有偿设定,供役地人享有对价请求权。 2.供役地人的义务。 第一,供役地人对于地役权目的的范围内,负有容忍地役权人的行为或自身为一定的利用行为的义务。具体而言,在积极地役权,供役地人负有容忍地役权人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在消极地役权,供役地人负有不为一定作为的义务。由于地役权是对供役地直接支配的权利,而不得请求供役地人为一定行为的积极行为,因而供役地人不负有积极行为的义务。 第二,供役地于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范围内,使用地役权人所为的设置时,应依其受益程度,分担维持设置的费用。
答:地役权人最主要的权利就是在地役权的目的范围和利用期限内使用供役地。地役权的目的范围和利用期限依地役权合同中双方设定的范围和期限确定。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协议,但...详情>>
问:我好孕了吗我是7月2号Yj,周期28天,前天测到ZZY两道杠。可不知道为什么,前...
答:祝贺你!你应该是好孕了.不要太担心是宫外孕,别给自己这样的压力,再说你得再去医院确认是否真的怀上了,!祝你安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