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呢?
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呢?
依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该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该案不存在上述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并且当事人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因而难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该案仲裁裁决予以撤销,否决仲裁裁决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自然也谈不上依据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裁定中止撤销程序,要求仲裁机构重新仲裁,而使仲裁裁决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