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伤人如何承担责任?
醉酒伤人如何承担责任?
醉酒,又称生理醉酒、普通醉酒、单纯性醉酒,是最常见的一种急性酒精中毒,多发生于一次大量饮酒后,因饮酒过量而致精神过度兴奋甚至神志不清。生理醉酒不是精神病,生理醉酒引起的精神障碍属于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生理醉酒的发生及其表现,与血液中酒精浓度及个体对酒精的耐受力关系密切。
生理醉酒状态下,人的生理、心理和精神变化大致分为兴奋期、共济失调期和昏睡期。实践表明,在生理醉酒的前两期,醉酒者对作为或不作为方式的危害行为均有能力实施,而且一般容易实施作为方式的危害行为,较为常见的如冲动性侵犯他人人身的杀、伤行为和非法的性行为等。
根据《刑法》第18条第4款的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说的“醉酒”,是指生理醉酒,即饮酒过量,导致酒精中毒出现精神失常的情况。在醉酒状态下,行为人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减弱判断力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并不会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而且醉酒的人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的减弱是人为的,是醉酒前应当预见并可以得到控制的。所以,醉酒的人犯罪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答:精神病,舞蹈病,癫间病,抽风病.详情>>
答:由于多数患者患有程度不等的口腔疾病,成年人的龋患率明显高于儿童及青少年,并且多数人还患有牙周疾患、口内不良修复物、缺牙、残冠、残根也比较多见,牙合磨耗及颞下颌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