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务回避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是什么?
对公务回避的情形进行了规定是什么?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本人利害关系,可以区分为本人为被处理的当事人和处理的公务与本人有直接利害关系、足以影响公正执法的两种情况。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四种比较亲密的亲属关系的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这里的亲属是指,包括夫妻关系、直接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这里讲的利害关系,包括公务的执行对象就是亲属本人和与其亲属有着经济、名誉等利害关系。 (三)是“兜底条款”,规定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该条对公务回避情形的规定增加了一条概括规定,即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在实践中,往往有一些并非亲属的亲密关系,也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如结拜关系、干亲关系等。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