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没有经营资格怎么办?
用工单位没有经营资格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93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94条 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个人或者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即无照经营的单位被处理后,由被处理的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发包的个人或组织需要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具有经营农药资格的单位包括:(1) 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 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 农药生产企业以及国...详情>>
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