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市政府要求将词养的家禽全部杀尽而遭受的损失,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一名家禽养殖户。今年4月份,市政府给我们下发了一个文件,内容是因在我市的某些地区出现了禽流感的疑似病例,故为防止禽流感,要求全市的家禽养殖户将其饲养的家禽全部宰杀。应政府要求,我只好将饲养的家禽全部杀了,导致损失惨重。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本案涉及行政机关实行行政行为时,要遵循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利益,如实现行政目标可能会对行政相对人造成某种不利的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两者处于适度的比例。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是受行政权力约束的一方主体。或者可行政诉讼以这样认为,行政相对人是被管理的一方主体。那么,如果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顾及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而作出超出尺度的行政行为,就会破坏应有的适度与平衡,使行政相对人蒙受重大的损失。市政府只是因为局部地区出现禽流感的疑似病例,就下令将全市的禽类全杀了,这显然违反了比例原则,可以视为一种滥用职权的行为。您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家禽养殖户,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市政府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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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