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从出租屋内坠楼身亡,出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 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 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出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及 时维修房屋,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出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出租人是否存在过错或出 租的房屋是否存在瑕疵。如果承租人自杀跳楼或因自身疏忽大意坠楼等非房 屋瑕疵原因而坠楼的,则出租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出租的房屋本 身存在瑕疵,如阳台护栏高度不符合法律规定或因护栏脱落等原因造成承租 人坠楼身亡的,则出租人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答:一,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是房屋的租用合同关系,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出租人对承租人的物品没有保管义务,那么对承租人物品丢失也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 二,法律...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