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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种类和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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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概念、种类和适用条件

简述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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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10-15 06:42:33
      是不是考试题目啊,嘿嘿,我以前自己也找过。
    以下绝对是标准答案。
    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法院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以外的他处理方法的总称。 根据《刑法》第36条、第37条的规定,非刑罚处理方法包括以下3类:①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和责令赔偿损失;②训戒、责令具结悔过和责令赔礼道歉;③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非刑罚处理方法的性质不同,适用的条件也有区别。例如,适用赔偿经济损失,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必须是由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造成的;②适用的对象必须是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36条第2款还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又如,适用训戒、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由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②根据案件的情节又需要给予适当处理的。

    b***

    2006-10-15 06: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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