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派出所的人不给办理?
我的宝宝今年三周岁了,住在我们小区里有很多和她重名的,我到我们这的派出所去给她改名字,为什么派出所的人不给办理?
你好,有法定理由的可以改名!
可以啊,写一份申请,不给你办理是他们的不作为,你找他们的领导。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做了“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就复杂了。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改名的,要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部门审查、审批后予以更改;对18周岁以上成年人要求改名,则需要理由充分且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更改姓名。 但公安机关在办理公民变更姓名问题时,一般依据公安内部规定,即“16周岁以下的公民酌情办理,16周岁以上的公民,公安机关要严格控制”办理,更增加了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难度。
答: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的宝宝跟你的宝宝一样大,现在已经上幼儿园了,刚入园一周小孩子有点不习惯,后来还爱上了爱幼儿园了,有一次生病时候,妈妈让他在家呆了一周,他说...详情>>
答:尿失禁是尿液不自主从尿道口漏出的现象。发病率女性明显多于男性,且随年龄而增长。 常见的尿失禁有以下几种: 1、压力性尿失禁——是指当腹压突然增加时,如咳嗽、大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