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律师工作人员!
很快我就要和我太太离婚(诉讼离婚)了,但是我就是说服不了她,在这里我想问一个问题:离婚前如果我太太因为想不开而出了什么意外,我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如果会,那么会被追究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还有,因为现在法院无法发传票到她那里,电话也关机了,所以准备将传票发到她家里,如果她家人因为承受不了出了什么意外(因为她母亲有胃溃阳),我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如果会,那么又会被追究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离婚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感情出现破裂或危机,解除婚姻关系未必是件坏事。并非因提起离婚诉讼一方的责任而导致另一方出现意外的,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你的担心是多余的。 同理,因法院将开庭传票发送至当事人一方家中而出现的导致其家人出现意外的情况,你也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被追究法律责任。
你太太如果自杀或者有什么偏激行为,那是她自己的事,与你无关,除非她出事是你直接造成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你采取什么行为迫使她在不情愿的基础上作出违背她自身意愿的行为的话,那么不管她或者她母亲有什么事,都与你完全没有关系!
奇怪,你为什么有这种想法?现在她已经联系不上了,难道她已经出了意外?你已经知道了?与你有关?要报警吗???
婚姻自由,无过错则无需承担责任
答:如果分居时间较长,且你与子女共同生活,则视为你与子女形成较稳定的抚养关系,则一般子女要判决归你抚养。如在协议离婚后对方不佬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解决。如是判决离婚,...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