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知情权?
“知情权”一词是现代法治、民主国家的公民之所以为国家一员所必须享有的权利。“知情权”作为一种权利主张的法学概念,由美国的一位编辑肯特·库柏(Kent Copper)首先提出来。他针对当时美国政府权力不断膨胀的状况,呼吁官方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并建议将知情权推升为一项宪法权利。
公民的知情权作为抑制国家权力的产物,它的最大威胁始终来自国家权力的过度膨胀。因此,知情权成为当代国家公民权利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不容漠视的认识主题。 从宪政民主制度的角度讲,知情权是指公民接受、寻求和获取官方所掌握的情报信息的自由和权利。
知情权能契合于现代社会并且其重要性日益突显的原因在于该权利之客体的“情报”、“信息”的巨大价值。公民是否占有以及占有信息的多少直接影响其参与管理国家和实现自身利益的程度。因此,知情权的客体应当包括国家机关所掌握的一切关系到公民权利的利益、公民个人想了解或者应当让公民个人了解的各种信息。
从内容上讲,知情权包括公民信息接受权和信息获取权;而后者更包括了不受公权力干涉以妨碍其请求权的权利,与要求政府机关公开有关信息的权利。而且当公民的信息获取权遭到不当否决时,有权请求法院给予救济的权利。 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不言自明的权利,“人民有权知道他们的代表正在做什么,已经做了什么”。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已被视为评价一国民主化程度的标准之一。
指公民应该享有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
知情权是指公民应该享有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
答:1.任何被征集信用信息的民事主体,对于所征集的个人信息以及根据这些信息所加工的征信产品,都享有知情权,有权知道自己被征集的信息以及所加工成的征信产品的具体内容和...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