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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刑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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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刑法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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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11-19 13:25:58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新的刑法中,单列出侵犯知识产权罪。在此之前,中国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中曾列有诸如比照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国刑法的这一修改表明了中国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 
      新的刑法中有关的规定如下: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上述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七、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上述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上述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此外,单位犯上述各项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各项规定处罚。 。

    r***

    2005-11-19 13:25:58

其他答案

    2005-11-19 13:49:39
  •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解释》对“相同的商标”和“使用”的含义作了解释。按《解释》第八条第2款,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据此,使用注册商标,是指积极的使用,不包括消极的不使用。如构成民事侵权的“商标反向假冒”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的“使用”。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解释》第2条明确了“数额较大”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作为加重处罚情节的“数额巨大”为人民币25万元以上。《解释》第九条对“销售金额”和“明知”做了界定。按第九条第1款,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获得或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这里,销售金额包括行为人已经获得的收入和按合同或约定可以获得的收入,但仅仅库存的商品的价值或价格不是销售金额8;销售金额与行为人是否盈利或盈利多少无关,只要销售金额较大,行为人即使亏损,也可以构成犯罪9。
      按第9条第2款,“明知”是指:“(1)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2)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4)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对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而言,涉案注册商标标识必须是非法制造的;制造合法,如经过权利人许可,但销售非法,如窃取合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加以销售,则不能构成此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专利罪,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的行为。《解释》第十条封闭式地列举了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可以看出,假冒专利罪的实质是假冒他人专利号。因此,只要不是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专利号的行为,如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等,都不构成假冒专利罪,至于涉及的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类似则无关紧要,关键是非法使用他人专利号。仅仅销售明知假冒专利的商品,也不构成假冒专利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按《解释》第5条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指违法所得在人民币3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指违法所得数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
      可以看出,同是销售侵权商品,但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不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一是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要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数额较大不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规定了两种侵犯商业秘密罪,即直接侵犯和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罪。
      按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直接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按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第1款所列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并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商业秘密概念,即“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百一十九条第4款规定了权利人的含义,即“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对一般知识产权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还可以处以管制。
      管制不同于拘役。管制刑罚,对犯罪人不实行关押,只是限制行动自由;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参加劳动的,实行同工同酬。拘役刑罚,对犯罪人实行关押,但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比管制的期限短);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报酬。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都是限制人身自由刑。
      对一般侵犯知识产权罪,无论是否判处限制人身自由刑,都必须给予罚金刑罚。对情节特别严重、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就是说,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必须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刑。 。
      

    2005-11-19 13: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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