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也能人性化执法吗?
8月18日《中国经济时报》文:浙江余杭交警在打印电子警察所拍下的交通违法照片时,都会在前挡风玻璃的副驾驶座位上打上马赛克,力求避免引发一场家庭风暴(可能副驾驶位坐着一位“女性”),据说是为了与国际接轨——学日本的经验——保护个人隐私。开出的是“人性化罚单”。我想问大家的是:公安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罚官员们的嫖娼时,是否也可参照该办法,悄悄处理——“人性化执法”?如果不比照,是否没有与国际接轨?
二者性质不一样,驾驶员是在违章个案中是普通公民,对隐私的保护范围比较宽。 而官员属于社会权利掌握者和实施者,对其道德要求水准比较高,所以不能如此人性化。 当然,在前一案中,作为处罚证据出现的照片是不能做任何处理的,否则就失去了原始面貌,与证据的证明事实的天职不符,因为证据本身就不是原始的,当然就有理由怀疑其证明的效力了,所以就不能当作证据使用了。
前面讲的有道理。
答:严格执法,人性化服务也要体现严格执法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