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安阳个体专卖店上班,没有签合同,老板拖欠三个月工资,向她要居然耍赖不给,我该怎么办?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答: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投诉的时候要收集相关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