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交通事故死亡的工伤 怎么赔付
由于在办理大量的工伤、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等第三者侵权损害赔偿的竞合,产生双重赔偿法律敏感问题。
(一)城镇居民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581460元,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20年,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①:5万-10万元(这是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二)按农村居民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20年,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抚慰金:5万-10万元(这是一般大致的赔偿范围,并不绝对)。
答:这么赔付:1.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是工伤。 2.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