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缺席审判,但是能没收违法所得?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由于我国不允许缺席审判,因此,当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而无法到案时,诉讼程序就无法启动,使得犯罪分子的财产长期无法得到追缴。 刚刚看到了这则新闻,好是好,但是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既然不能缺席审判,为什么能没收违法所得呢?既然法院都还没有定罪,为什么就能断定人家的所得是违法的?
你看到的这个只是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人大通过之后,还会有配套措施出来。这是个特别程序,适用起来会非常严格。
游戏规则是人家定的,没办法
答:《刑事诉讼法》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两方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管辖作了规定。(1) 地域管辖: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2) 级别管辖:由...详情>>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