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
在一个月前朋友甲从我这里借走了四万块钱,说是十几天就还我,可前几天我要求他还钱时,他说缓两天,这几天我就找不到他了,住处也搬了,当时借钱时经过另一个朋友乙的手,欠条也是乙打的,属的是乙的名字,请问我可以起诉吗?应该起诉谁?
可以且只能起诉乙。
虽然甲是一个月前向你借的四万元钱,但由于出借款是经过乙的手转交的,欠条也是乙写下的,并且签署的是乙的名字,应视乙代为承担甲的偿还义务,故你只能起诉乙,要求其偿还借款。
答:诈骗罪是刑事上的犯罪行为,法律上对犯罪行为的界定较为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定性为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详情>>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