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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高分悬赏:债权人怎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破产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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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高分悬赏:债权人怎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破产裁定书

      X省X市X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处                 (2009)X法民破字第x号

   本院经审查认为,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本院收到债权人(XX)的申请后通知XX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住所无人经营。本院遂通知债权人(XX)补充该公司的会计账簿等相关资料,债权人(XX)未能在期限内补充提供相关资料。债权人申请XX服装有限公司破产,但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的破产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本院不予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不予受理申请人(债权人xx)的破产还债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X省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XX
                           审判员:XXX
                           代理审判员:XX
现在对照<<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现在债权人上诉的理由是:
XX劳仲字[2007]991号于2008年5月6日发生法律效力、债权金额12,618.74,无财产担保,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有X市XX区劳动仲裁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一份,(2008)X民一初字第:3XX号<<民事裁定书>>一份.营业执照住所地房东手机号码一份.逾期利息计算清单一份.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是2009年7月30日才支付债权金额的:7000元整。并且余下债权5,618.74及逾期利息1,730.00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当申请人经贵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证据是X省X市X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据申请人所知:债务人在营业执照载明的住所地早就不在此地址营业了,(08年度)因为债务人不能偿还此住所地房东的房租,据房东称:欠其二十多万可打房东手机证实......和拖欠职工的工资没发.而且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在XX法院及XX区法院(2个基层法院)的几个执行案件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综上,据申请人初步估计:对外负债已有百多万,而注册资本为:50万,已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均可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因此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

综上:本人向中院提起上诉的理由是:
如上这些证据就是证明债务人不能到期清偿的!债权人只要举证公司不能还自己的钱就是了,及按:所谓"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起到与停止支付相同的作用,即可据此推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当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得到清偿,或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在其他执行案件中不能清偿债务时,如无反证,均可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还有:法院曾<<民事裁定书>>之前发的通知原文是:

     通知书(2009)X法民破字第2-2号


  XX(债权人)你申请XX有服公司破产还债一案,本院通知该公司对你的上述申请行使异议权利时,发现该公司住所已无人经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通知你在五日内提交X省XX有服公司的原始会计账簿等材料.



本人异议: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债权人申请破产的只需提供下列材料:(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债权人根本无需并且没有能力提供“原始会计账簿”,并且债务人下落不明并不能成为拒绝受理的理由。
公司的原始账哪会让个离职的人保管??!!


问:1.请你看了法院<<民事裁定书>>在结合债权人想上诉的事实和理由,认为基层法院不予受理的法律条文正确吗?


2.请你帮债权人理清头绪,你认为债权人应怎么做?能说详细点吗?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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